陕西锌业有限公司酸泥销售询比二次邀请书
各报价单位:
陕西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销售方)拟以询比价方式销售酸泥,欢迎有采购意向的单位(以下称采购方)参与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酸泥品质、销售数量及预付款:
1、湿法锌冶炼制酸过程产生的酸泥,固态散泥状,小编织袋包装,水分约
20%,品质:含汞60.37%,含铅9.28%,含银234克/吨,含金2.85克/吨,含硒5.27%(此为2025年销售酸泥的化验结算品位,以供参考,最终以发货时所取样确定的结算化验品位为准)。本次竞价竞卖方不组织统一看货,竞购方可自行来厂看货采样。
2、销售数量约20-30吨(目前库存约8实物吨酸泥,预计到本年度12月
底总计可销售约20-30实物吨,以实际提货数量为准)。合同签订后,允许使用小型危废专用车分批提货。
3、预付货款:首位入围采购方,与销售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预付1000万元货款。若接受不了该条件,谢绝参与此次询比价。
二、对采购方的要求: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危废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危废证经营类别及小代码:HW29,321-033-29);
2、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运输车辆必须为装有GPS的危废专用车运输。
3、合同生效后,应积极办理危废转移联单,危废手续获批后,与销售方及时对接提货。
4、与销售方合作无不良记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销售方工厂仓库,销售方负责装车;以销售方地磅计量为准。
四、报价方式
(一)计价方式:酸泥按含汞、铅、银、金、硒分别计价,销售方设定竞价下限系数如下:
1、含汞计价,按照亚洲金属网公布的交货月现货金属汞99.999%min中国未税出厂价的算术平均价乘以1.13为含税价乘以“系数”,作为交货月含汞的结算价。设定:含汞<10%以下,下限“系数”为35%;10%≤含汞<20%,下限“系数”为72%;20%≤含汞<30%,下限“系数”为75%;30%≤含汞<50%,下限“系数”为80%;含汞≥50%以上,下限“系数”为85%。
2、含铅计价,含铅品位以25%为基准,价格按照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交货月现货1#铅的算术平均价乘以“系数”,作为交货月每金属吨铅的结算价。设定含铅下限“系数”为68.5%,品位每增加1%,系数增0.5%;品位每降低1%,系数减1%。
3、含银计价,含银品位以200g/t为基准,价格按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交货月现货2#银算术平均价乘以“系数”,作为交货当月每吨银的结算价。设定含银下限“系数”为69%,品位每增加50g/t,系数增加0.5%;品位每降低50g/t,系数减1%。银品位<100g/t以下不计价。
4、含金计价,价格按照上海有色网交货月现货金95的月均价乘以“系数”作为交货月含金金属量结算价格。1≤含Au<3g/t,设定含金下限“系数”为65.1%;含Au≥3g/t以上,设定含金下限“系数”为72.1%。金品位<1g/t以下不计价。
5、含硒计价,以1%≤含硒<4%为基准,价格按照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交货月1#硒锭的算术平均价乘以“系数”,作为交货月含硒金属量的结算价。设定含硒下限“系数”为15%。品位每增加1%,系数增0.5%;品位每降低1%,系数减1%。含硒<0.3%以下不计价。
(二)报价方式:采购方按销售方提供的格式报价单直接机打填报,手填报价单无效。报价单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必须出具公司法人授权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未密封者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单及要求的其它文件(以销售方报价单备注要求为准,响应文件分正本、副本,注明参加酸泥报价),大信封或档案袋的封口必须严丝合缝并加盖骑缝公章。若邮寄,密封加盖骑缝章后放在专用邮件袋内邮寄,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单送达地点及联系人: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陕西锌业有限公司一楼招投标办公室。邮编:726007;联系人:白浩楠(18329587208)。
具体业务咨询联系人:张 宏(18991445060)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12:00,逾期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保证金的交付:参与报价的的各采购方应向销售方缴存40万元询比保证金,保证金应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12:00前电汇至销售方指定的账户内,逾期未到账,且采购方未能出示有效的汇款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询比参与权,所报价格为无效报价。询比价后,未列入询比候选人的采购方所交保证金由销售方全额无息退还;询比入围的采购方之前所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最后一次提货可抵作货款,或合同履行完毕后,销售方无息退回。
保证金支付账户如下:
收款人:陕西锌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陕西省商洛分行会计营业室
账号:6100 1670 0140 5000 0011
六、价格评定方式:由销售方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参与报价的采购方的报价,按照氧化锌渣含铅、含银、含金、含锌基准品位对应的报价系数测算出各采购方的综合总货值,按综合总货值高者入围原则确定询比入围单位。
七、合同签订:询比首位入围者须在接到入围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销售方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若排序首位的采购方在接到销售方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与销售方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销售方可直接扣除其缴纳的40万元询比保证金。同时排序第二位的入围采购方按其所报价格成为询比中得者,应与销售方签订销售合同,询比邀请书对所有参与询比报价的采购方均有法律效力。先款后货,询比中得的采购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货款,提完货物。
八、违约责任:若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以签订合同约定履行时间为准),由于采购方原因未提完货物,销售方有权扣其履约金,并追究违约责任。若销售方因产能问题或其它技术问题停产等影响供应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以实际提货数量为准,不能视为违约。
九、环保、安全责任约定:货物出厂后相关环保、安全等责任均由采购方承
担。
销售方:陕西锌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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